消费权益
在家长全然不知的情况下,由于孩子一时贪吃,拿了超市零食,算是偷窃行为吗?
在家长全然不知的情况下,由于孩子一时贪吃,拿了超市零食,算是偷窃行为吗? 您好!我昨晚在超市购物,带了9岁的小孩,再出口结帐完毕,出去时,警报器突然响了,发现孩子兜里装了三只口香糖。服务员执意将价值8.4元的东西收我84元,说是罚款。当时我解释,他只是个不懂事的孩子,发生这样的事,作为家长我也感到很意外,很羞愧,我替孩子向他们趁认错误,可是超市服务元不听任何解释,开口就大骂,他们七嘴八舌,让我有口难辨,当众说我的孩子是偷窃,是我把孩子教育成这样了。我找超市老板,他们说没有老板,并指着一位看似搬运工的男人说他就是老板,而那男人更是不可理喻,强词夺理,言辞刻薄。当这种人的面用言语羞辱我和我的孩子。后来,我把84元的所谓“偷一罚十”的钱交了,他们没给我任何收据,当我向他们所要罚款单时,他们又说,“你偷了东西,还要收据,没有”。我的想法是,一、由于孩子一时贪零食所犯的错误并不算是偷窃行为;二、孩子拿东西我家长根本不知道,并不纵容孩子故意偷窃;三、超市职员用恶劣的言辞将我和孩子当众羞辱长达一个小时左右,知道我打电话给110来。四、超市职员以偷窃为借口索要十倍的罚款,却没有任何收据,完全属于借机敲诈勒索。我想起诉他们,但不知我的种种想法是否正确。请教律师帮忙分析,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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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dtrxql……(青海-西宁)
提问时间:2012-10-05 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