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方主责,对方次责报废车辆没买保险,我方保险公司拒赔我方车辆损失
有合同的应当以合同约定为准,既然你和保险公司有保险合同,购买的也是全险,包括了交强险、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你理赔,否则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主张保险公司的违约责任,同时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2-10-05 15:00
1,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首先你们两方相撞后,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现场情况,比如对现场的情况进行拍照或者录像,以便交警对双方的事故责任进行认定,照片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别拍摄,利于认定。
在交警没有出具认定书之前,你们双方都是没有任何赔偿责任的。既然现在交警已经认定你主他次,那么你承担主要责任,对方承担次要责任,也就是说,你们双方互相赔偿,你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的70%,对方赔偿你方经济损失的30%即可。
在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后,需要给你们双方每方一份,如果你们对认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没有异议双方按照各自的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即可。
2,关于你方能否以车损险为依据要求保险公司赔付车辆损失的问题。
当然可以。
车损险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① 碰撞、倾覆、坠落;
可见,你的车辆既然购买了车损险,在驾驶过程中遭遇了车辆碰撞,而你方也没有法律规定的禁止情况,如醉驾、不具有驾驶资格等免责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应当对你进行理赔的,也是如何保险理赔条件的。
此外,对于车损险这类的规定,我想在你的车损险合同中也是有所体现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情况你应当获赔的,你当然可以要求你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个和你交通事故中责任比例是多少并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你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情况,但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那么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追究保险公司的违约责任,要求其立即对你进行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理赔,同时要求保险公司向你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者赔偿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关于代为求偿权的问题。
保险公司在向你理赔后,是有权向给你造成损害的第三方要求赔偿的,但这必须是在向你理赔之后,而且代为求偿的比例也只能是你方经济损失的30%。因为在本次交通事故中,你是主要责任,剩余70%这部分由保险公司自行承担。
相关法律规定《保险法》
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所以基于这样的规定,你当然有权要求保险公司现行对你方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先行获赔是你的法定权利,赔偿后,保险公司在向你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可以向第三人在责任范围内追偿。
4,关于如何向保险公司理赔的程序。
关于出险后理赔程序规定,保险法已经有明确规定,具体条款如下:
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5,总结意见。
交通事故应当以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确定责任划分,既然已经认定你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那么你应当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的70%,对方应当赔偿你方经济损失的30%。
有保险的可以走保险,你有权要求你的保险公司对你先行理赔,然后由保险公司向对方追偿。购买保险的意义就在于将未知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来承担,所以这个是你的合法权利,你完全可以要求也应当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你要是投有车损险,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您好,建议具体当面咨询,以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
你可以要求你的保险公司赔付你的车损。
你买了全险应该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您好,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等等。
你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只有人身损害的,应当首先由交强险支付,因此认为;你的保险公司要求对方车的交强险承担没有依据。另根据保险法《保险法》第六十条至第六十三条规定的保险代位追偿权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的损失给予补偿后享有的、由被保险人转移而来的、向对被保险人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综上,你有权提起诉讼,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按照商业险的约定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
依据保险合同及保险法、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要求中华联合公司对你的车损险予以赔偿,中华联合公司赔偿后可以依据保险法的规定向对方追偿。
只能要求对方先赔偿车损失
你可以起诉你投保的保险公司(中华联合)要求赔偿你的车辆损失
可以。
法律依据为:《保险法》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可以起诉中华联合保险先行赔付
如果你投保了车损险,你的保险公司应当赔偿你的车损损失。
你好;1、交强险、三者责任险,就是赔偿第三方,你的保险公司不按照交强险赔偿你的车辆损失是正确的;2、你方可以以车损险为依据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然后将将追偿权给保险公司;3、法律依据就是保险法和你们之间的保险合同;4、没有什么手续,持事故认定书和车损材料证据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即可,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可以起诉。
你方的车辆损失,交强险也有一定的赔偿。
江西昌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泽高
南昌市胜利路339号胜利名座1032室(从步步高商场侧面或者后面乘电梯上10楼)
1、本案中似乎遗漏了一个“第二方”?肇事车辆是否除你与第三方之外,还有一个“对方”?
2、建议电话联系咨询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吧?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承担主要责任的要承担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如车辆全险要求保险公司承担。
你好!你可以起诉你投保的保险公司(中华联合)要求赔偿你的车辆损失 。
你的财产损失超过交强险部分的,只能要求摩托车承担3成,剩余的自己承担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