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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动迁安置对象认定

动迁安置对象认定 我97年私人企业福利分房(三口之家,68平方米,有区签发解困单) ,以我和妻子的名义在2000年购得产权.现我与妻子离婚,原房产归妻子所有,现我与女儿(今年22岁)户口均迁往我父母处5年,现父母处要东迁,我们父女二人人是否属动迁安置对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wlhwl(上海)
提问时间:2012-10-05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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