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这样算不算是医疗事故?

这样算不算是医疗事故? 事情是这样的:“我去年怀了六个多月的孩子掉了,原因是子宫颈口太大。今天怀孕的时候每个月都会去A医院(现在不方便说医院名字)做孕检,每次孕检都是正常。最后一次是本月19号,也是正常。24号肚子疼,比预产期早1个多月,到A医院打了保胎针就回家了。25号肚子还是疼的要生了,A医院说宝宝位置不正,屁股朝下,磁带绕脖子几圈,要剖腹,家人听了吓坏了,赶紧签字手术。(真奇怪,19号检查都是胎位正常,25号就不正常了。)每一天都是由主刀医生和护士扶我到另外一个房间给我换药,家人都不可以进去看我换药的。7天不见好转,别人做好手术都出院了。我却一天不如一天,10月2号也是我住院的第7天早上,我婆婆扶我去另外一个房间换药,看见我肚子上有一个洞,居然可以塞进一个大人的大拇指!肚子上的伤口居然是丁字型的,从来没有这样剖腹的。我婆婆吓坏了,立马去找主治医生。结果医生说当时情况危急没办法才又开了个口子,这样才能把孩子抱出来。这样的解释合理吗?问他为什么手术后不告诉我们。他说没必要跟我们说。请问我该怎么样保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这样算不算是医疗事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angz……(江西-上饶)
提问时间:2012-10-04 22:4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