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关于案件伪造的问题.
关于案件伪造的问题. 你好:
我是一名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近几年因为工作中的一些事情内心深感不安.事情是这样的:
我局是国家一行业行政执法单位.每年都有案件查处任务,因为一些原因,案件任务完不成,上级领导要求(暗示和直接指示),要我们自行出资购买物品,冒充查获的违法物品,制作假的案件卷宗,以达到任务完成的目的.同时,在实际查处了的案件中,上级领导私自截留查获的违法物品,同时在案件卷宗里制作篡改与案件实际不相符的物品,数量等数据.
长年中,我所在部门假案堆积如山.一个部门一个月的假案率高的达到80%以上,最少也有50%的假案.部门同事多次向上级领导请示是否停止此行为,但均遭到领导的否决.同时上级领导加大处罚力度,对未完成任务的经济上处于重罚,一个部门如果一个人没完成,视同此部门未完成任务,并由此人一人承担部门所有人员的经济处罚.另外,上级领导私自截留物品也变相分给部门人员.
作为一名执法人员,一方面身处其中有万般无奈,一边又对所做的行为惶惶不安.我想请问的是,为完成案件查处任务而伪造案件算不算犯法?截留查获的违法物资肯定是犯法,在法律上有什么后果,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望请各位律师指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et无尘(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0-05-17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