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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在一家画室担任老师的工作 还处于试用期 由于种种原因想

男朋友在一家画室担任老师的工作 还处于试用期 由于种种原因想 男朋友在一家画室担任老师的工作 还处于试用期 由于种种原因想要离职 画室在中途针对离职事务列出了规矩 但是没有签订任何协议 是画室单方面列出的员工守则 离职不给工资 以及赔偿画室招聘费 培训费等费用 请问这些规则具有法律效应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7-12-05 17:17
已有1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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