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我以上门女婿向女方偿还彩礼和房子钱共九万元,有证据字条女方认同这九万元
不能的。
对方愿意可以的
您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已经登记结婚的,女方不需要返还。
你好,彩礼钱是以结婚登记为条件,既然双方已登记结婚,彩礼钱自然不能要回退还。至于你提到的房子钱,需要进一步陈述事实才好判断。
你好!关于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好,彩礼钱是要不回的,房子要看具体时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划分
房子的钱可以主张的。
彩礼钱是要不回的,房子要看具体时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