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朋友打架时围观,未动手。
朋友打架时围观,未动手。 朋友在晚上喝酒后与一波人生起冲突,当时我方5人,对方3人,朋友对对方其中一人进行殴打,未产生伤口。事后调和离开,本人当时在他们进行殴打时未进行参与,只是在旁边站着,也就是算个人头(女朋友在旁边,理的很远,可以证明)。事后不到半小时时间,对象又叫集人手回来对我方进行报复,导致我方三人受伤(两人头部被其用板凳砸开伤口,一人眼角部背砸开一道伤口,算是轻度伤害),现在我方一人想要报警,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我也在被他们报复时受伤)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46454……(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2-10-03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