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找别人借款,借七千到手五千多,写合同写了一万三。刚开始说分期

找别人借款,借七千到手五千多,写合同写了一万三。刚开始说分期 找别人借款,借七千到手五千多,写合同写了一万三。刚开始说分期,已经还了五次,每次七百,一直都有按时还款,业务员就找我说要我提前结清欠款,原因是因为我逾期,可是我有还款记录和聊天记录,并没有逾期,我问还要还多少,他说最少还要还一万三,请问我应不应该还那么多?要求我在十一月三十号还清一万三,还让写了保证书,不写就恐吓我说要去我家要,没有办法就写了,但是因为不敢和家里说,导致现在都没还,是否算逾期?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7-12-05 08:51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