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找别人借款,借七千到手五千多,写合同写了一万三。刚开始说分期
找别人借款,借七千到手五千多,写合同写了一万三。刚开始说分期 找别人借款,借七千到手五千多,写合同写了一万三。刚开始说分期,已经还了五次,每次七百,一直都有按时还款,业务员就找我说要我提前结清欠款,原因是因为我逾期,可是我有还款记录和聊天记录,并没有逾期,我问还要还多少,他说最少还要还一万三,请问我应不应该还那么多?要求我在十一月三十号还清一万三,还让写了保证书,不写就恐吓我说要去我家要,没有办法就写了,但是因为不敢和家里说,导致现在都没还,是否算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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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7-12-05 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