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住宅使用的纠纷
关于住宅使用的纠纷 1. 姑姑在有钱的时候借钱给侄儿买了房屋(私人建房,买入时为一层,房产证上也写着一层)房产归属侄儿;
2. 侄儿长期在外打工,节假日回来居住;姑姑遇变故破产后,住到了侄儿的房子里;
3. 因一层房屋居住不足,姑姑与侄儿商量加高扩建,侄儿全权交由姑姑代办代建,姑姑投入费用加建了两层,并与侄儿商量,希望以后能够对房屋有部分的居住和使用仅,侄儿同意;
4. 房屋扩建使用后,侄儿计划结束打工回来居住,并把买房时向姑姑借的钱和姑姑随后投入的扩建费用(未来收任何一分利息)向姑姑还清,随即要求姑姑搬出住宅。
现在,姑姑的问题是,要求侄儿给予部分房屋的居住和使用权力,不知能否可行?如果可行,是否应当与侄儿签订居住使用合同?如何签订?
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oyhwa……(广西-柳州)
提问时间:2012-10-02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