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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4月初拿到毕业文凭的毕业生,6月中旬找到了这份工作,是前台
我是今年4月初拿到毕业文凭的毕业生,6月中旬找到了这份工作,是前台 我是今年4月初拿到毕业文凭的毕业生,6月中旬找到了这份工作,是前台,上了班签订劳动合同以后一段时间从同事口中得知我的社保不是交在这个a公司,而是由b公司缴纳,所以我的工资无法像别的员工一样由银行代发,而是要老板个人账户打到我卡上,后来得知两家公司其实老板是相同的,只是法人不同,两个公司法人是亲戚关系,可是上了几个月的班,公司开始要竞标,因为投标规定需要三家及以上公司投标才有效,老板就让a.b两家公司都购买标书进行竞标,这时候老板告知我,因为我是b公司法人以外唯一一个在b公司挂有社保的人,b公司没有员工,所以让我去代买标书,后来又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用我的个人信息和身份证去制作了标书,在我得知之后,又以我的社保在b公司交纳为理由,让我在标书上签字进行竞标,过了几个月又让我去购买标书,我现在觉得老板让我做的跟开始我签订合同为前台的工作制则不同,想辞职,我能得到赔偿吗?或者我能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7-12-03 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