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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认识不久的借款,说是用于她朋友生意周转,但事实是并没有这回事

刚认识不久的借款,说是用于她朋友生意周转,但事实是并没有这回事 刚认识不久的借款,说是用于她朋友生意周转,但事实是并没有这回事,而是她虚构虚假事件而导致我吧钱借给她,后发现她是用于还他信用卡的钱,那么这样属于诈骗吗?已经向公安机关报警,警官说这种人是骗子,但他们说是经济纠纷管不了,那我可以告她涉嫌诈骗吗?她借钱钱就已经欠了许多信用卡外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喵喵(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7-12-01 23: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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