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是今年3月份进厂上班,4月底受伤,一直修养到10月份才开始上班

我是今年3月份进厂上班,4月底受伤,一直修养到10月份才开始上班 我是今年3月份进厂上班,4月底受伤,一直修养到10月份才开始上班,左手无名指第一节截指,工伤认定为9级,前几天辞职,今天到厂里结算工资,但厂里认为我没满一年,所以只愿意支付我工伤修养期间最低保底工资1890,请问各位律师,这样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7-11-30 22:23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