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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3年前以开服装店为由在我跟前拿的钱,本人写的借条,妻子没有签字

朋友3年前以开服装店为由在我跟前拿的钱,本人写的借条,妻子没有签字 朋友3年前以开服装店为由在我跟前拿的钱,本人写的借条,妻子没有签字,妻子说不知道这件事,夫妻现在刚离婚,离婚协议写的他欠的钱跟妻子无关,全由自己承担,现在想追回这点钱,本人联系不上了,妻子有没有义务归还这个钱?可以一起起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西-运城)
提问时间:2017-11-29 14:37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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