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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属于职务侵占吗?

属于职务侵占吗? 我朋友原在河北A公司做业务,在所谓的深圳办事处,但只试做了一个月,公司没按协商支付工资,就不做了,有入职登记表,无劳动合同;期间该公司有一单11万生意,我朋友经手,出给了深圳B公司,但无正式合同,然后此单货直接发给了重庆C公司,实际上就形成了B与C公司的交易,合同金额14万,我朋友想从中赚取差价;目前C公司只支付了一部分货款,所以,A公司现在立案,并请公安部门经侦人员到重庆与深圳调查;
C公司支付给B公司5万元货款,然后由B公司转给我朋友,目前在他自己帐户上。
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样处理?A公司在当地比较有背景,会不会直接由当地警察来深圳进行批捕?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elery……(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9-30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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