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企业拖欠销售提成的劳动仲裁咨询
关于企业拖欠销售提成的劳动仲裁咨询 说明:我是一名广告销售直客,公司是按季度发放提成,如:第二季度发放第一季度期间客户付款的广告费用对应的提成。直客和渠道各自计收各自的业绩及提成(直客:直接沟通合作客户,渠道:沟通代理公司,有些客户是通过代理公司下单,如客户通过代理公司下单100万,业绩双计,即直客和渠道均各完成100万销售业绩,各自按照各自的点数计算提成),每个代理公司对接很多客户。 问题1:第一季度客户通过代理公司下单,发布广告,客户已将费用即时的支付给到代理公司(此部分直客催款工作已履行完毕),但是由于代理公司与公司的年度合作及返点(回扣返佣金)没有达成一致,所以款项一直没有支付,直至第三季度,该款项经由其他代理公司重新签单并支付(代理公司催款应由渠道完成)。但公司以到款时间超过3个月为由迟迟不发放提成,内部进行申请特批,但领导对申请又迟迟不签字。该款项不能及时到账是由于代理公司问题,并非客户问题,即并非我工作范畴,请问这笔广告提成我是否可以维权? 问题2、公司正常每季度发放提成为80%,20%用于年底发放,且每季度发放的提成分为三个月平均发放。我于第三季度离职,是否可以维权索要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未发放的20%?是否可以要求拖欠的提成不要分为三个月平均发放? 问题3、离职当日公司开具了没有法律效益的离职证明(公司有多个抬头,开具的离职证明并非我劳动合同抬头),我为了及时入职新公司,使用了该离职证明,且同时要求公司开具有法律效益的离职证明,公司以公章的各种理由拖了近3个月,要求我归还之前的离职证明才重新开具,该证明我已提交目前公司,没办法索要回来,我是否可以要求原公司在我不归还之前离职证明的情况下,开具合理有效的离职证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qb216(上海)
提问时间:2017-11-28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