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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乙方夫妻两人共同向甲方借人民币20万元,两人都签字按了手印,承诺还款日期为2010年12月之前,如偿还不到位,按每月支付1万元违约金处理,截止目前尚未还款。目前乙方夫妻二人已离婚,女方是镇江人在镇江工作,住的房屋不知道是不是女方本人的,男方跑到北京搞生意,现在打他电话不接电话,请问各位律师,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处理才好,男方在南京也没的房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N8896……(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2-09-29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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