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借8万元钱给人。他不还。最后拿他个房给我。不过当时没过户。借条也还在我这,目前想问他过户。他
这个问题首先要看该房屋你是否已入住,如果没有入住则涉及借条的诉讼时效问题,如果借条上有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没有还款期限的,适用最长诉讼时效二十年。其次要看此房屋是商品房还是宅基地房屋,如果是宅基地房屋,因宅基地房屋涉及由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等问题,很难取得该房屋产权;如果是商品房再加上已入住二十多年等原因,也只是很有可能取得该房屋,因最高院有一司法解释规定借条不能写拿房抵债(这涉及社会效果问题,防止放贷公司借此影响社会安定)。如果已入住,追回欠款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加上利息等,应该有二、三十万元吧。虽然问题不长,但涉及问题较多,建议当面咨询(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或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