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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跟厂里的同事因为一点小事情打架,事情的起因是对方挑起的
请问律师,我跟厂里的同事因为一点小事情打架,事情的起因是对方挑起的 请问律师,我跟厂里的同事因为一点小事情打架,事情的起因是对方挑起的,然后我先动了手,我随手用剪刀扔过去,把他的胳膊划了三四厘米 深度应该有1.5 厘米 ,我的脸上也被他打出了伤痕,脖颈也打的一道疤痕,去派出所协商后我赔钱7000,医院医疗费用应该在1000块钱左右,还有他的工资,一天按照330计算,半个月也就是5000块钱,加上医疗费用1000块钱也就是6000,也就是说多余的是一千块钱营养费用,我身上的伤没有去医院看,这种情况是不是赔的太多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浙江-湖州)
提问时间:2017-11-24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