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楼房不住,是不是可以缴纳百分之三十的金额,因为陪读在县城租了一栋楼房
你好,政策性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因各地政策差异,无法做出详细解答。
你好,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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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业主已经收房,无论业主是否居住,物业费都是需要交的。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