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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您好,王某在消防合同雇员,受消防大队管理,帮助朋友介绍工程(并不是消防工程)

您好,王某在消防合同雇员,受消防大队管理,帮助朋友介绍工程(并不是消防工程) 您好,王某在消防合同雇员,受消防大队管理,帮助朋友介绍工程(并不是消防工程),更换A公司车间顶棚(消防部门规定禁止使用泡沫夹芯板材质的顶棚。但并没有写入法律中),B公司于王某认识,王某因为于B公司女儿谈恋爱,其女儿一直希望王某介绍工程给B公司,后来知道A公司需要更换车间顶棚所有告诉了B公司可以去投标,事先说好只给引荐并不能强制A公司选用B公司,B公司承诺中标施工后给予3万元好处费。王某由于认识A公司负责消防安全的副总说了说,A公司副总说只要价格合适就用B公司的,整个招投标过程王某并未参与,包括A公司嫌B公司报价太高希望予以调整,王某也未参与,未为B公司争取。后来B公司降价后中标开始施工,施工完成后B公司向当地纪委举报王某说王某他们所要好处费。纪委反馈到消防部门,单位将其辞退。我想问一下我朋友这种行为违法了吗?然后辞退后所得3万元是否需要返还。备注:更换这个材料好与坏是否需要验收,王某以及消防部门并不能左右,更不用说利用职务之便,我认为不算违法。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7-11-24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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