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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乡镇公务员,2015年由于自己经办的工作需要垫付一些生活费
您好!我是一名乡镇公务员,2015年由于自己经办的工作需要垫付一些生活费 您好!我是一名乡镇公务员,2015年由于自己经办的工作需要垫付一些生活费,分管领导让我以个人名义打借条向财政所借支了1万元,借条说明了借款用途。工作完毕后,由于一些开支没有发票,我找到领导说明情况,领导不管。不给予报账。2017年领导以这个事情为理由,扣发了本人一万的目标奖。请问这个情况有政策依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自贡)
提问时间:2017-11-23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