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孩子把幼儿园的同学脸上抓了一道口子,大概五厘米左右。对方家长非要看最好的专家大夫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不合理要求拒绝赔偿。
您好!首先由幼儿园承担责任。
你好,幼儿园应该负责任
你好,可以拒绝不合理的赔偿。
您好,协商不成时您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您好,如校方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使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您孩子存在过错,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您可以协商,如有争议可以委托律师起诉。建议您详述案情。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对方的赔偿请求明显不合理,你可以拒绝,让他去起诉,你积极收集证据应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