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相亲认识,恋爱期间买的衣服,包包,首饰,还给过钱,觉得性格不合

相亲认识,恋爱期间买的衣服,包包,首饰,还给过钱,觉得性格不合 相亲认识,恋爱期间买的衣服,包包,首饰,还给过钱,觉得性格不合。分手,男方索要钱财,答应退东西,非要现金,不回电话微信,就报案说我诈骗,口供也录了,接下来会怎么网,派出所会立案吗?我算诈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7-11-20 22:33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