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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我是房东,17年2月房子出租给租客,租金每月1600元

租房纠纷,我是房东,17年2月房子出租给租客,租金每月1600元 租房纠纷,我是房东,17年2月房子出租给租客,租金每月1600元,17年11月租客在卫生间洗澡,门锁开不了,在砸门过程中发生意外,手部和脚受伤送医院治疗,医疗费用三千多,现在租客在家修养,提出让我赔偿,金额为免3个月租金即4800元;卫生间的门锁一直是好的,在发生意外前没有听到租客说坏了也没跟我说过修理的事,租客自己也说了锁之前是好的;请问,此事中房东有没有责任?如果有责任,赔偿金额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7-11-20 20:0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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