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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母亲在人行道上右脚被一辆汽车压伤,对方逆行开车判全责
8月18日母亲在人行道上右脚被一辆汽车压伤,对方逆行开车判全责 8月18日母亲在人行道上右脚被一辆汽车压伤,对方逆行开车判全责,右脚掌及脚裸多处骨折,送医院后医药费由对方出,令给了现金5000暂做补偿,交警方目前只做了事故认定。本来打算对方赔 一万二把事了了,但对方只肯出一万,双方达不成协议,事情一直拖着。最近母亲按照医嘱开始活动右脚,感觉右腿膝盖疼痛难忍,11月17日医院复查发现膝盖半月板1-2级损伤及周边膝盖骨损伤问题,有可能需手术。想咨询一下,当时车祸只拍了脚裸脚掌,现在膝盖也出了问题,且要手术,算不算对方责任?主要想问,现在看病要先按自费还用医保?下步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 幸福的迷雾(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7-11-20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