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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跟前夫是2012年经法院判决离婚的,当时判孩子由我抚养

律师您好!我跟前夫是2012年经法院判决离婚的,当时判孩子由我抚养 律师您好!我跟前夫是2012年经法院判决离婚的,当时判孩子由我抚养,他每月支付孩子500元抚养费,还有住房困难经济补偿金4.8万。还有一辆汽车归他,判他付我2.5万元,自从离婚以后,他就给了孩子一年的抚养费,之后就不给了,判决应该给的6.3万只给了5000元,中间几年也不管不问孩子的事,孩子马上就快18岁了,以后用钱的地方更多了,我该怎样要回应得的欠款,他有固定工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7-11-18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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