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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10日下午1时许,被告人李继荣为查明本市朝阳区城西乡派出所民警张德金手机被抢一案

2002年5月10日下午1时许,被告人李继荣为查明本市朝阳区城西乡派出所民警张德金手机被抢一案 2002年5月10日下午1时许,被告人李继荣为查明本市朝阳区城西乡派出所民警张德金手机被抢一案,到长春吉祥大酒店找张俏红,想通过张俏红了解其兄张俏宇的情况。被告人李继荣向张俏红表明自己是交通队的,让其给张俏宇打电话。张俏宇回话后,马良和接过电话,声称是百货大楼的并想约见张俏宇。这时,张俏红感到可疑,就冲电话喊:“哥你别过来,他们骗你。”于是,被告人李继荣把被害人张俏红双手背在身后,抓住其头发用力向桌子上撞击其胸部,并带上手铐推出室外,押上警车,准备带回派出所。在上警车时,被告人李继荣用力将被害人推进车内,使其面朝下摔在车内构成重伤。下午4时许将被害人张俏红放回。构成滥用职权罪还是故意伤害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芷钰(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7-11-18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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