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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咨询一件事情,我15年经朋友刘某介绍,向他的朋友王某借款十万元用于资金周转
你好,我咨询一件事情,我15年经朋友刘某介绍,向他的朋友王某借款十万元用于资金周转 你好,我咨询一件事情,我15年经朋友刘某介绍,向他的朋友王某借款十万元用于资金周转,打了借款合同,刘谋作为担保人,王某提出银行转账,我的储蓄卡为农商银行的,王某说不方便转入,后刘谋提出他有建设银行卡,可以转给他,刘某再把钱给我,之后我同意,他二人开车离去,之后王某把钱转入刘某卡中,但刘某却没有支付给我,留做自己它用,后称和王某是好朋友,自己会给王某解释,承诺自己偿还这笔钱,当中刘某的确还了王某6000块钱,也给我写了证明,内容大概是,借款人为我,实际钱款为刘某所用,期间还款给王某6000元。但是不知何时王某却把我和刘某告上法庭,起诉我和刘某借钱不还,证据有:我写的借款合同,还有给刘某的转账凭据。法院根据此证据,在我不知情况下,把我车查封了,也没告知我。我后来打算卖车时才知道情况,至今也不开庭,。我想咨询的是:1我是否要承担还款责任,2法院查封我车辆是否合法,谢谢解答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7-11-17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