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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做工被人打断手指,找不到当事人怎么办
外地做工被人打断手指,找不到当事人怎么办 在外地做建筑工时,因为工资问题发生争吵,导致第四指粉碎性骨折。因为孩子开学急需交学费,2012年9月3日当事人向带班刘海追讨民工工资,刘海不仅不支付工钱,还恶意辱骂,然后双方争执,刘海将当事人打倒在地,并且用脚踩段永生胸部,致使当事人左手第四指粉碎性骨折。当天当事人向张家界永定区官黎坪派出所报案,并去当地卫生服务所治疗,但是由于刘海既不支付工钱,也不支付医药费,当事人无钱治疗,只得在9月11日回到老家冷水江治疗,医院诊断左手第四指粉碎性骨折,需住院治疗。当事人疼痛略轻一点,9月14日段永生与老婆两人一起到张家界找到刘海,刘海当天带段永生到张家界人民医院诊断,当事人左手第四指粉碎性骨折,医院诊断需住院治疗,刘海不拿钱住院,答应当天晚上双方商量怎样处理,晚上刘海同意一次性赔偿,(我们有录音),但是因为医药费问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刘海当晚走人,我们从此再也无法联系到刘海了。请求帮助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才能让刘海赔偿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anyin……(湖南)
提问时间:2012-09-25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