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班主任,一周前,体育课上学生摔伤,造成骨裂骨折,花费20000余元,做我班主任,我承担责任
不承担责任
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因此,作为班主任不是承担责任的主体
你好,班主任不用承担责任,如果学校存在过错的话,应由学校承担一定责任
如果学校或者你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呢,不是一般都买了意外保险了,有保险公司负责赔吧
你好,1、学生多大了?
2、如果孩子是10周岁以下的,学校承担责任,
3、赔偿方面与你无关,至于学校方面的内部处理,要看学校那边了,
4、如果需要帮助,可以与我取得联系,济南专业律师团队帮你维权。
与你个人没有关系,学校有责任的话学校承担责任
你好
体育老师有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及教导义务,具体情况建议来电或面谈为你详细分析
你好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承担,需要律师建议来电咨询我。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