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未婚妈妈维权
未婚妈妈维权 朋友小高2010年通过朋友和李某男认识,从而发展成恋爱关系,后来便同居了,当时小高18岁,李某30岁。去年小高意外怀孕,期间有考虑把孩子拿掉,但是李某坚决不同意,并承诺小高把孩子生下来到小高满二十岁时就结婚。怀孕期间李某对小高百依百顺,一直到孩子出生。可没过多久李某便原型毕露,吃喝嫖赌样样齐全,(注:李某是个隐君子,经常吸食冰毒,还有一帮这样的朋友,常常流连夜场,比较喜欢打牌)在小高脯乳期间因不能忍受李某的种种行径,两人经常吵架,打架现在小高手臂上都还有明显伤痕!小高不能忍受这种生活便只能选择离开!昨晚李某打电话给小高让去律师事务所签协议,由于小高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李某要求抚养,并给小高两万块作为补偿!协议的内容大概是,孩子以后和小高没有任何关系,不用小高支付任何费用和承担任何责任,期间允许探望,然后给小高两万元作为补偿!我想咨询的是,这种情况要是李某以后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或者他不想抚养的时候这份协议是否有效?还有就是这两万元补偿是否合理?如果协议后李某一直不支付给小高怎么办?急需解答!小高现在已经在去成都的车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1993(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2-09-25 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