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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现租门市房款在法律上怎么理解?

现租门市房款在法律上怎么理解? 我租的是村集体门市,15年租期,有合同。前任干部村下台前因合同没有到期,一次性收我5万,说是门市卖给我了,赶紧把门市后面的空地也盖起来,我照做了。收据上写的是现租门市房款5万。可是后任的村干部不承认,叫我继续缴房费,就在我原来的合同上加盖一个村委会章,我交了一年房费,感觉自己非常吃亏,现在有要收房费。我不知道是现在该怎么做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or88……(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9-24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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