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是再婚,丈夫婚前有一套个人房屋财产增送与我,也写了约定协议
可以要回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索要。
直接去房管局办理
先处理好他和前期关于该房产的事宜。
关键在于是否履行了过户手续
原则上都是有效的
用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