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律师你好:打扰了,请问一下,我欠了一朋友钱,不长时我还了他
单独的复印件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你可以不认。
你好,仅是复印件是不行的,你可以应诉答辩的
您好,如对方出庭时无法拿出借条原件的话你是可以以此来抗辩的,另外,还钱时是否让他打了收条?用什么方式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