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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10月9日在湖南驻深圳代办点办理身份证,那里办的所有
你好!我10月9日在湖南驻深圳代办点办理身份证,那里办的所有 你好!我10月9日在湖南驻深圳代办点办理身份证,那里办的所有的需要邮寄的身份证都是交给楼下一家华雁服务处交费登记,我也是。他们告诉我如果月底还没有收到,就打电话询问,在11月1日的时候我打了电话,他们说已经在运输途中了,近两日会收到。最后我等到11月5日还没有收到,6号日每天打电话询问我身份证到底什么时候收到,他们给的答案是身份证委托邮政寄的,他们帮我问,帮我催。9号打电话问的时候说我的身份证可能弄丢了,不久会有邮政负责人跟我协商赔偿问题。10号下午四点多的时候接到华雁服务的一个电话说邮政打我电话打不通,我手机一没欠费,二没关机的,怎么就打不通了,华雁告诉我一个电话,让我主动打电话过去。我没有打,但是当晚接到过一个说是邮政方的电话,他给我讲快递怎么怎么丢的,问我赔偿问题,我说你既然弄丢我的身份证,那么办理一张新身份证的所有费用应当由他出。我给他讲了我的情况,我新入职,没过试用期,17号前没有假期,去办理身份证的误工费他们得承担,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哦。还有我原计划是12月5号是准备回家领结婚证的,12月3日前必须拿到身份证。代办点办理的身份证没有那么快,我必须回去老家办理,办理的路费、伙食、住宿他们也应该承担,还有身份证的办理费、以及网上发布身份证遗失免责申明及登报的费用也该他们承担,听完我说的,他说按规定最高赔偿我200元。我,我不可能答应的,光发声明登报就两百多了。试用期员工,我假都还不知道怎么请,实在请不了,又必须回去办理身份证的话,这份工作都得丢,还得再找工作,都已经快过年了。跟邮政协商不好,11号我打电话告诉华雁服务,他们说邮政承认丢了我的身份证那就是丢了,说了赔偿只能200那就是200,他们也没办法。他们确定我身份证丢了我去派出所挂失,派出所的工作人告诉我身份挂失后一切业务都还可能办理,只是从我挂失的那一刻起那个身份证的事就与我无关了。可是从10月31日至11月10日没挂失前的时间里有什么事还是我的责任是吗?任何业务照样可以办理,想想都睡不着觉了,我没有要求精神损失算好的了,因为我觉得没有人愿意弄丢我的身份证,但确实是弄丢了,我只要求赔偿我去补办新的快件身份证所产生的费用合理吧。现在,我真的很苦恼。朋友都说律师费好贵的,划不来,可是… …。律师您,能不能不要收太多费用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8313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7-11-12 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