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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吞噬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
谁在吞噬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 我父亲于2011年10月15日因病去世,生前系湖南衡阳市锅炉厂退休职工,丧事料理完毕以后我们去当地社保部门办理抚恤金一事,被告知2011年7月1日以前企业死亡职工补偿标准与7月1日之后补偿标准存在巨大差别,叫我们等省里面通知,就在2012年7月中旬接厂里工会领导通知说已经能够办理抚恤金一事了,于是我再次去到市社保局,谁知得到的答复却是死者生前最后一月工资4倍标准给予补偿,加上个人缴纳社保基金帐户4千多元总计1万2千余元,我们当地事业单位补偿标准是40个月工资。在此,我想询问一下,为什么企业单位跟事业单位差别那么大,请上级领导彻查此事,是否存在中间环节徇私舞弊,也请领酌情导考虑当地物价标准出台相应措施。还有,别的省市企业单位死亡补偿标准是24个月工资,其中20月工资抚恤金,4个月工资是安葬费,已经发放到位,请大家共同关注此事件.!!!!!!!!!!!!!!!!!!!!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张洁明(湖南)
提问时间:2012-09-23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