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 2010年我父亲将我家四口人应分的土地,卖给了别的村子的人,那地是我家唯一的土地了,卖了23500元钱,一卖18年,那个时候我没有在家,我父亲因为残疾还有别人追债就把地卖了,我妈妈精神有问题也做不了主,就在合同上签了字,我姐姐也签了,去年我知道消息以后就去找买主要地,可是人家坚决不给,还给我3000块钱说是给我妈妈的钱。说我妈妈和我爸爸身体不好给的钱,还让我在合同上签字,我也不懂得怎么回事就签了字,钱也收了,可是地现在涨价了,一年就卖一万多,而且我父母现在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生活来源,我仔细看了合同上面是卖0.82公顷,可那个地的实际地数是1.20公顷,我现在想把那个地要回来把那份合同推翻,可以吗,还有要是不可以的话,那么我可以把多余的土地要回来吗,并且要求对方赔偿我一定的经济损失,这个合同是经过法律公正的,有四份,一个合同上有我的签字,另外三个都没有,我希望能够得到律师的帮助,万分感谢。帮我家度过难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02834……(吉林-松原)
提问时间:2012-09-23 19:5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