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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费。 除了定期抚养费外,额外再给过对方一笔不小的费用,当时留是给子女的

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费。 除了定期抚养费外,额外再给过对方一笔不小的费用,当时留是给子女的 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费。
除了定期抚养费外,额外再给过对方一笔不小的费用,当时留是给子女的。赠予子女。(但没写是子女抚养费,生活费之类)。如果对方日后起诉增加抚养费,可以不可以据此理由拒绝?因为已经额外给了一笔钱(数目不小)。法院会如何判断?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J(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7-11-10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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