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孩子该怎么办

孩子该怎么办 你们蔡店乡草营村2组的金现国之女金静丽在焦作于2008年7月29日生一女婴,48天后一走了之。我想通过你们为孩子讨回一个公道,希望你们能够为孩子争取到最起码的母爱。我想你们汝阳人的这点修养还是应该有的。孩子是无辜的,孩子需要妈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bcdef……(河南)
提问时间:2010-05-14 01:5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