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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开发商不按够买房屋合同延期交房已达19个月,不可抗拒因素指的是什么?

开发商不按够买房屋合同延期交房已达19个月,不可抗拒因素指的是什么? 我于2014年11月在宜昌长楹置业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房子,一次性付清了房款,并与开发商签订了购买合同,合同上写的是2016年3月31日前出卖人向买受人交房,也在宜昌市房管交易中心登记预告,时至今日仍没交房,已有19个多月了,合同上签约如开发商延期交房,按照万分之一赔付买受人的违约金。我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赔付违约金,但开发商的代理律师称有不可抗拒因素,2015年,2016年,2017年雨天较多,想少赔付违约金,请问这符合法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渴望(湖北-宜昌)
提问时间:2017-11-08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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