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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立新生产队有权收回我《自留山使用证》吗 ?

原立新生产队有权收回我《自留山使用证》吗 ? 1967年因撤除边山生产队,把我家与其他农户分别都安排到冯家湾村各个组落户.我家户口从1967年至1992年期间在冯家湾村坳背田组.1982年实行山林定权发证时,我岳母为户主,在坳背田组分别承包了3 块自留山,我家持有1982年9月30日经原怀化县人民政府发的《自留山使用证》证据所在。1992年之后户口迁回冯家湾村边山组,我家没有分到任何山地,今年坳背田组以我家迁至边山组,不再是坳背田组村民为理由自留山使用证说要收回我《自留山使用证》的三块林地,这些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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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145925……(湖南)
提问时间:2012-09-22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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