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EMS邮寄手机,投递时未经收件人亲自签收而丢失,有保价却遭拒赔!愤怒!!
EMS邮寄手机,投递时未经收件人亲自签收而丢失,有保价却遭拒赔!愤怒!! 福州同城交易,买了部手机,卖家用EMS邮寄过来,投递员擅自把包裹放在门卫处,并没有告诉收件人是手机,也没有经过收件人同意,擅自把包裹放在门卫处,导致手机丢失!我方通过11183投诉无数次,都没有接到任何邮政工作人员的来电处理告知。后来在12305网站申诉,2天后,一个自称该快件片区的经理说这事由他来处理,他给的结果是:保价书写不规范,拒赔!最多赔邮费的3倍,共30元!还说我们再申诉也没用,都是由他来处理的,他说了算!这态度很让人愤怒。我问了卖家,他们说确实有保价,每个包裹都有保价,面单右上角确实也写了保价1000人民币,可是快递方硬要说保价该写在规定的地方才算!可是,快件是你们邮政业务员收件的,保价也是收件人写的,现在出问题了却不认账,把问题丢给我们消费者,这个非常没有道理!请律师朋友们给点意见,我们必须要维权,不能这样随便被欺负,花了钱,手机没到手,还一肚子火。再次,谢谢了。期待你们的回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yh820……(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7-11-08 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