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在办理商标评审时,代理委托书中的公章是打印的,有效吗?
在办理商标评审时,代理委托书中的公章是打印的,有效吗? 尊敬的律师朋友您好!
我朋友在申请商标注册时,被一家企业提出了异议,经商标局审查后裁定异议理由不成立。异议人不服,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复审程序是委托一家商标事务所代理的,我发现委托书上的公章不是用印泥盖上去的,而是通过扫描打印的,我认为这已经违反了法定程序,该委托是非法无效的,这应该引用哪一条法律?打印的印章在办理委托事务中是否有效?审查员或法官不认可这一说法怎么办?请赐教!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hxtm(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2-09-22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