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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因举报村干部贪污,区纪委以多报陆仟元(6000.元)电话费给以纪律处分而结案
我朋友因举报村干部贪污,区纪委以多报陆仟元(6000.元)电话费给以纪律处分而结案 我朋友因举报村干部贪污,区纪委以多报陆仟元(6000.元)电话费给以纪律处分而结案。但当事人以所反映的倒卖集体土地不符而逐级维权,要求上一级纪委复查而无果。今年7月份去了省信访局反映此问题,同样无结果,故在十九大结束后,11月4日赴国家信访局依法维权。可是我朋友失联两天三个晚上,家人在今天7号早上报警人失联情况后的一个小时后,派出所通知当事人家属拿当事人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通知书。求问这样合法吗?下一步我们应该怎么办?谢谢了,求指点一番。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河南-南阳)
提问时间:2017-11-07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