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被执行人有三个债权人申请执行700万,其名下财产只有工资收入和查封的商服评估300万
被执行人有三个债权人申请执行700万,其名下财产只有工资收入和查封的商服评估300万 被执行人有三个债权人申请执行700万,其名下财产只有工资收入和查封的商服评估300万,法院三次过度拍卖,导致商服贬损50%,剩余价值150万,只够查封申请人的财产,其他参与分配的债权人所剩无几,这样合理吗?申请查封拍卖的人不仅清偿了所有债务,还享受着商服巨大的升值空间,转手就能赚50万,其他债权人得不到分配合理吗?法院有责任吗?执行异议有用吗?谢谢高人指点!到底按查封优先原则?还是债权平等原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7-11-07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