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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饭店做了差不多四个月,因家里有事,要回去,就和老板说了一下

我在一家饭店做了差不多四个月,因家里有事,要回去,就和老板说了一下 我在一家饭店做了差不多四个月,因家里有事,要回去,就和老板说了一下,说过后第三天就没去了,而老板给我算我旷工一天,扣了我四天工资,我应该怎么维权?这种情况可以告劳动局吗?可以要求补贴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7-11-07 10:4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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