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车祸死亡赔偿
车祸死亡赔偿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 我父亲骑摩托车出车祸死亡,负次要责任,
我父亲的父母都过世了,我父亲是上门女婿有30年了.和岳父岳母同住,但户口没在一起。母亲是四姐妹,只有我父母和外公外婆住一起。
问:我外公外婆有没有可能得到生活费?
我母亲长年犯病,现患有和有三年了。西南医院的医生给的建议是:避免劳累,受凉及日光照射,避免剧烈运动。因为四肢遇冷时,四肢会发白,无血色和麻木疼痛。无法参加工作,也就是说无经济来源。我就把病历送到司法鉴定局去做劳动能力鉴定时专家是以工伤来做的,但是后来又退回来了,说是在劳动能力鉴定项目里面没有符合这方面的条款。
问: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法律我母亲能否得到补助?
我父亲是8月19日发生的车祸,我母亲在给我父亲购买机动车意外保险是在8月17日购买的,和摩托车交强险一起购买,在平安保险公司购买的。但是平安保险公司给出的意外保险单是人寿的,在购买时,平安保险的工作人员未告知要三天以后才生效。但是在保险单上又注明生效期不得在激活期的后三日。所以去找人寿保险公司时对方说不生效,还差一日。
问:在这种情况下,到法院告平安保险公司,能否得到赔偿。
4. 问: 精神损失费大概可能得到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ntern……(重庆-万盛)
提问时间:2012-09-21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