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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 给一家废品收购站煮饭,有时要到场地搬运废品,月工资一千二左右,年底结算一次,平时可以在财务借用,结算时再扣除,基本没有什么休假时间,除了年假,已有两年时间,当事人是一个47岁的妇女,一个半月前确诊出得了M3急性白血病,现正在治疗之中,废品站没给她签订过劳动合同,什么保险也没给买过,现需要最少十几万的医疗费用,同废品站商讨过,废品站只愿出3万医疗费用,不想帮买医保,到劳动局咨询没有劳动合同无法介入,现在所有医疗费用都是自己垫付的,已用了5万的费用,废品站矢口否认是工伤事故,不愿负全责,请问该怎么办呢?如果起诉可以拿到多少医疗费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梁飞鹏(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9-20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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