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疏忽造成孩子感染乙肝
《侵权责任法》中医疗侵权行为归责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只有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时才会承担责任。义务是认定过错的前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8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具有遵守诊疗规范的义务,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注意义务 造成患者损害的 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如果你当初入院的时候 就已经向院方说明你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特殊情况,那医院就是存在过失的,可以起诉,起诉时只需将事实陈述清楚,证明医院确实没有给孩子注射乙肝球蛋白做乙肝阻断
申请医疗鉴定
可以诉讼要求赔偿